金融知识进万家之防范非法集资的十个小常识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国务院令第737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明确: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定义里的“不特定对象”? 不特定对象指的是社会公众。向自己亲朋好友借钱叫做“特定对象”,白话说就是熟人;在大街上向来往的路人借钱,这就叫做“不特定对象”,白话说就是广撒网。 (三)群众投资可以选择哪些正规渠道? 目前,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机构是经中国银保监会许可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可以面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包括经中国银保监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以及取得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资格的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四)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由谁承担?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五)群众如何鉴别非法集资行为? 不具备专业投资知识的群众在判断某投资或变相投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时,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现场查看或者在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包括人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官方网站查看该公司是否具有其颁发的相关牌照。虽然有牌照不代表就一定合法,但没有相关牌照一般来说都是不合法的。 同时防范非法集资一定要做到抵制高利诱惑。说直白点,现在全国GDP年度增速才6%左右,哪会有那么多收益比这高还无风险的项目?真有这种好项目,集资人完全可以从正规渠道融资来做,高收益自己来赚,好过冒着犯罪被抓的风险,还得支付投资者的高利息和销售理财产品的业务人员工资提成等等。

(六)非法集资常见宣传方式有哪些? 1.公司门面选择高档办公场所或高档装修,或宣传自己具有国资背景或上市公司背景,或在各类媒体投入重金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宣传会,或邀请名人站台造势,或展示领导合影及奖项; 2.以“免费旅游”、听讲座“免费午/晚餐”和“免费送礼品”等手段吸引客户; 3.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4.许诺明显超过银行理财业务的高收益,承诺保本保息; 5.宣传项目高大上甚至花里胡哨,如重点国家项目、美股纳斯达克上市、外汇套利、数字货币等。

(七)非法集资常见手法有哪些? 一是借养老公寓、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高新技术开发、国家项目开发为名,许以高额投资回报,或通过预定养老床位、预存会费可拿高收益等为幌子,引诱群众投资。 二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或投资原始股并许以股权上市后高额回报。 三是以商品特别是纪念币(钞)、邮票、房地产、车位、贵金属及各种类型虚拟产品的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及消费积分返利、产品委托经营等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四是投资XX公司借款项目,购买XX公司在交易所挂牌的资产包,或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销售其他公司理财产品。 五是打外汇交易、石油交易、贵金属交易、虚拟货币交易旗号,并许以高额回报或分红,引诱群众投资。 六是未取得公募基金牌照或基金销售牌照,向社会公众(非合格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

(八)从事非法集资行为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对非法集资人(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对非法集资协助人(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罚款以及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遇到非法集资应当如何维权? 遇到非法集资行为,应当携投资资料向所在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公安机关及时报案,这样有利于有关部门搜集证据,也能帮投资者尽可能多挽回一点损失。

(十)个人可以投资私募基金产品吗? 私募基金不能向不特定对象销售。投资私募基金产品,需要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投资前,要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再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该私募基金公司是否登记,该私募产品是否备案。 如果您投个5万、10万的就买到了私募产品,那一定是遇到骗子了。同时正规的私募基金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需要购买者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