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非法集资七种形式 守好您的“钱袋子”

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法花样翻新,出现了一些新形式、新特点,隐蔽性、欺骗性越来越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不甚了解,打着各种旗号,对投资者隐瞒风险,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分析案件发案实际情况,可以发现我市非法集资活动正从传统的如房地产、农业领域向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型领域转变,并借助互联网正在实现跨区域蔓延,集资形式具体概括为以下七种类型:
1.以企业融资为名,编造虚假投资项目,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虚假宣传,以合法经营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2.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3.假冒公司法人名义或个人名义,或是虚构借款方,承诺高额回报,通过直接借贷形式高息吸收资金。

4.打着“消费创富”“消费投资”“零元购”“积分全额返现”等旗号,利用互联网与实体店相结合,以销售商品超高或全额返现为诱饵,以购买“预付卡”“购物卡”等预付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现金。

5.以“养老”为名,引诱老年人群“加盟投资”,或通过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老年人群购买产品,投入资金。

6.利用毫无价值或价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书画等所谓的收藏品,以承诺高价回购方式诱骗投资者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7.以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为噱头,大肆进行宣传并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

面对非法集资各种新花样,提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擦亮双眼、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高额回报的诱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投资理财防骗小妙招:
(一)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需高度警惕。
(二)通过查询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查明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书。
(三)通过政府网站,查询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否在国家批准的合法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四)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五)关注、学习投资理财知识,提高自身投资理财能力,必要时向专业机构、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